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我校與地方經濟社會的密切聯系,深化產教結合、校企合作,促進高等教育與科技、經濟、文化的有機結合,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增強高等學校服務地方的能力水平,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肇慶學院選派優秀青年教師和管理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學校黨委決定2015年繼續選派優秀青年教師和管理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掛職崗位及名額
1.縣(市、區)長助理1名
2.縣(市、區)鄉鎮副鎮長1名
3.縣(市、區)直部門副職1名
具體掛職崗位由市委組織部統籌安排。
二、掛職干部的選派條件
1.思想政治品質好,綜合能力較強。
2.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計算年齡時間截至2015年5月30日),身體健康。
4.一般具有副科以上職務或中級以上職稱,并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其中掛任縣(市、區)長助理的,原則上是現任中層副職領導干部或具有一定黨政管理經驗的副教授、博士。
5.具有我校正式編制。
三、掛職干部的選派程序
1.公開報名。公開報名采取個人報名和單位推薦兩種方式,每種方式均須填寫《青年教師和管理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報名表》(可從學校組織部網頁“表格下載”欄下載),每人最多可報兩個崗位。同時,所在單位要在“所在單位意見”欄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5月27日,報名地點:黨委組織部干部科(行政樓307室),聯系人:王浩發,聯系電話:2716441。
2.資格審查。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研究確定。學校黨委根據資格審查結果,結合選派條件要求和干部個人意愿,綜合考慮工作實績、年度考核和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充分醞釀,研究提出掛職崗位擬推薦人選,報市委組織部研究后確定。
四、掛職干部的管理與待遇
1.掛職時間原則上為一年。派出人員掛職期間,原則上不得提前返回或縮短掛職時間。對作風漂浮、反映問題較多、群眾意見較大或工作出現明顯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干部,將中止其掛職鍛煉。
2.干部掛職期間,不轉人事、工資關系和戶口,只接轉黨團組織關系,原享受的工資福利、醫療等待遇不變,績效工資參照學校機關在崗同類人員平均額度由學校統一發放;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等不受影響,在同等條件下對表現突出的掛職干部予以優先考慮。
3.干部掛職期間要服從接收單位的領導,遵守接收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請假超過三天的,除向接收單位請假外,還要向學校組織部門請假。
4.掛職干部需延長掛職時間的,在征得本人、學校和接收單位三方同意,并報市委組織部批準后,方可延長掛職時間。
5.掛職期間的伙食補助,按照《肇慶學院差旅費管理辦法》(肇學院〔2014〕45號)執行。每月可報銷兩次往返掛職單位與學校間的交通費。
五、組織管理
1.黨委組織部、人事處和教務處共同負責掛職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統一管理。
2.學校派出單位要加強與掛職干部的聯系,了解、掌握他們的思想、工作、生活狀況,幫助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加強與接收單位的聯系,建立與接收單位的長期合作關系。
3.掛職期滿后,個人須填寫《肇慶學院掛職干部基層掛職鍛煉考核鑒定表》,由掛職單位及所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對其掛職鍛煉期間的表現作出鑒定,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提拔任用、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
六、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廣泛發動。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選派干部掛職鍛煉工作,把選派干部掛職鍛煉工作作為加強本單位干部隊伍建設、培養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進行廣泛宣傳發動,鼓勵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干部、教師踴躍報名,積極參與。
2.嚴格要求,按時上報。請各單位按要求做好報名工作,組織報名人員填寫《選派優秀青年教師和管理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報名表》,并于5月27日前報學校黨委組織部。
附件:選派優秀青年教師和管理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報名表
中共肇慶學院委員會
2015年5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