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宣傳部 報道)近日,廣東省科技廳下發文件,我校大學科技園被認定為廣東省首批11家前孵化器建設試點單位之一。
據悉,申報我省首批前孵化器建設試點單位包括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南方醫科大學等近20家單位,通過專家答辯評審最后評定出華南理工大學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中山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等11家單位為廣東省首批前孵化器建設試點單位,我校大學科技園榜上有名,也是我省唯一入圍的地方院校前孵化器建設試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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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孵化器概念與建設意義
前孵化器是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民間組織、新型孵化組織等平臺,為科技人才創業提供前期服務指導,引導和幫助潛在的創業者將構想、思路和項目通過注冊企業進行產業化的孵化模式。前孵化器對于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低成本、高效率催生一批科技型小微企業具有重要意義。
廣東省委、省政府為落實國家協同創新發展戰略,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2013年開始部署和大力推動前孵化器建設工作,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廳出臺了《關于大力發展前孵化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指導意見》(粵科函高字〔2013〕910號);制定了我省前孵化器發展目標:計劃2年內,建設10個以上前孵化器試點,催生500家創新型科技企業,轉化2000項科研成果,培養10000個創新型人才,探索出一條加快我省科研成果轉化、低成本催生創新型企業的有效路徑。
該《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對建有前孵化器的學科、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可按規定優先推薦或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學科、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鼓勵高等院校在申報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時,將前孵化器成果和人才納入申報材料。扶持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加速器、專業科技園、大型企業等建立創業苗圃、預孵化等前孵化平臺,為科技創業者提供零成本辦公環境。積極引導和鼓勵大學畢業生、海外留學人員、青年科學家、創意設計等人才到前孵化器創業。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科學的前孵化項目進出、人員聘用等評估機制,引導和鼓勵科技人員入駐前孵化創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的發明成果到前孵化器轉化,成果所得凈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劃歸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職務創新成果出資入股的,職務創新成果完成人及其轉化做出貢獻人員可以享有不低于該項成果入股時作價金額30%的股份。駐前孵化器的科技人員通過創業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的,可優先推薦其參加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鼓勵高等院校依托前孵化器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促進創新型人才培養。凡進入前孵化器開展創新創業工作的,可視為其參加實習實訓和創業實踐活動,納入實踐教學環節,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計算學分。